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编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相关开发利用管理保护、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协调跨流域、跨镇(街道)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 (负责人:李盛 联系电话:3397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