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1036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31 16:00:34 |
各村(居)委会、龙田镇全体居民: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止疫情蔓延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决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暂停龙田镇 (农历二、五、八)圩日活动,禁止乱摆乱卖,对不听劝阻仍乱摆乱卖行为,镇规划所、市场监管部门、镇圩监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涉及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各村(居)委要立即向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不赴圩,少走动,不聚集聚餐,尽可能待在家中不外出,耐心解答人民群众的疑惑。
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后自行恢复圩日活动。
龙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