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8 10:17:32 |
规划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宁江新城十期”规划报建图纸局部调整予以批前公示。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1、B栋一层,西侧合用前室内的排风井,施工图深化取消;
2、B栋屋顶层,原东侧电梯机房及消防电梯机房外墙(靠上人屋面一侧)外凸墙面250mm,施工图深化调整为和楼梯间此侧墙面做平。
该调整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件:调整后图纸
环球国际官网 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