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02 17:47:28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8月1日,我局对一家安全管理较差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警示。
会议指出,该非煤矿山企业存在:一是矿山安全管理混乱,外来车辆较多,外来人员不遵守矿山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二是矿山堆料场堆放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完善;三是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四是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没有实行闭环管理,安全管理台账不完善等问题。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敏感时期,非煤矿山企业要增强政治敏感度和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进一步提高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坚守安全红线,紧之又紧、实之又实、细之又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投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一是矿山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安全警示、安全技能等教育培训,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等,真正提高安全意识和知识,提高安全作业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防控安全风险能力,识别、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底线;二是矿山要设置矿山出入口门岗,由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出入人员管理,落实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车辆登记工作;三是要加快推动智慧矿山建设,加速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建设绿色、安全、智能、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智慧矿山;四是要邀请地质、采矿、机电方面的专家对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把隐患排查出来,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